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双导师制”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
6月8日,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双导师制”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简称二十所)召开。陕西省委科技工委书记、省科技厅厅长卢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二十所党委书记赵岩致辞,陕西省科技厅基金办主任郭文奇宣读《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双导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二十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领导,中科院西安光机所导师代表、西安邮电大学学生代表在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推进会由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兰新哲主持。
卢建军指出,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双导师制”试点工作对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陕九条”,践行“两个围绕”和“三个融合”,构建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深度产学研合作,培养具有创新和创业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促进高校应用基础创新性成果和院所优势技术转移转化以及青年人才的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参加试点工作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坚持以导师和研究生为主体,以院所平台为依托,以项目为纽带,以成果转移转化、众创孵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目标,在“一院一所”模式推广、“人才池”建设、军民融合等方面为全省产学研结合探索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
据了解,参加科技创新创业“双导师制”的首批试点单位共17家,分别是: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安邮电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商合作需求、遴选导师和研究生、确定合作项目、孵化研发成果。
陕西省科技厅将对试点工作给予支持,一是将科技创新创业“双导师制”实施项目的绩效纳入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绩效突出的授予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双导师制”试点单位,并加大后补助力度;二是对科技创新创业“双导师制”建立的众创空间、孵化器,优先认定为陕西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并享受相应支持政策;三是对科技创新创业“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研究生实施的科研项目优良者列入年度陕西省级科技计划予以后补助支持;四是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优先支持依托科技创新创业“双导师制”发起并吸纳社会资本设立的校企产学研微种子、微天使基金。
17家参加首批试点单位的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导师、研究生代表,陕西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