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9月1日起对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行实名制管理

30.08.2017  00:27


旅客在车站阅读实名制购票宣传单



旅客有序购票

为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全区长途客运实行实名制管理的通告》,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对全区长途客运班线实行实名制管理。

通告》要求,全区始发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县际、县内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暂不实行实名制管理)。旅客购票时应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否则不予售票。其中,16周岁以下没有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明或学生证任一证件进行购票乘车。携带免票儿童的,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

通告》明确,持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车次(同一客运站当日发出的同一车次)只允许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委托他人代购车票的,应提供委托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取票。上车前,旅客需持实名制车票及与车票身份信息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过验证检票后方可进站上车。丢失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持票旅客,需在车站警务室或就近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凭临时身份证明办理验证检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