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厅厅长许尔锋带队检查“斋月”期间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28.06.2016  10:50

  6月14日下午,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许尔锋在消防总队总队长李俊东,银川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陈栋桥、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国恩及交通、治安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银川市部分清真寺检查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许尔锋厅长一行先后到银川市清真中寺、兴庆区南关清真大寺和金凤区明心清真寺,仔细检查了解灭火器配备、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培训演练、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运行、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希望阿訇讲经的同时宣传法律知识、消防和交通安全常识,特别是举办宗教活动前,要及时向辖区治安、消防部门报告,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强化日常防火巡查,坚决杜绝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许尔锋厅长指出,清真寺建筑耐火等级低、斋月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多、用火用电量大,一定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贯彻落实好公安部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做好斋月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好防火检查等制度,履行好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融入阿訇讲“瓦尔兹”(讲经)中,广泛开展消防大培训大演练活动,推动实现“一个清真寺带动一方群众、一名阿訇影响一批信教群众”的目标。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清真寺遍布全区城乡、回族群众进清真寺做礼拜等时机,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和培训演练等工作,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建设好微型消防站、及时更新消防宣传橱窗、消防文化长廊,切实发挥好清真寺消防科普基地的宣传作用,最大限度提高信教群众的消防意识和防范技能,全力维护斋月期间的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全区回族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