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设立“贺兰山文艺奖” 每两年评选一届
银川设立“贺兰山文艺奖”
我市文艺最高奖,每两年评选一届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闫茜)日前,银川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正式出台《银川市“贺兰山文艺奖”评奖办法》,标志着银川市“贺兰山文艺奖”设立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据银川市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贺兰山文艺奖”是银川市委、市政府设立的银川市文艺最高奖,每两年评选一届,从而建立长期有效的市级文艺奖励机制。“贺兰山文艺奖”设“作品奖”“成就奖”“新星奖”等奖项。
“作品奖”授予银川市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民间文艺和文艺理论等各艺术门类的优秀作品。其中,文学类设小说奖、诗歌奖、散文奖、报告文学奖、文学理论与评论奖;美术类、书法类、摄影类、民间文艺类,设创作奖、艺术理论与评论奖;音乐类、舞蹈类、戏剧类、曲艺类、杂技类,设创作奖、表演奖、艺术理论与评论奖;影视类设电影奖、电视剧奖、广播剧奖、专题片奖、艺术理论与评论奖。“作品奖”的获奖作品应在届期内发表,拥有著作权的各类优秀文艺作品。作品应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和鲜明的时代精神,在艺术形式上有所突破或创新,在银川市文艺作品中具有代表性,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
“成就奖”授予为银川市文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就卓越、德艺双馨的优秀文艺家;“新星奖”授予银川市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中涌现出的,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价值的文艺新人。
每一门类的作品各个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成就奖”、“新星奖”每届奖励获奖者奖金1万元。评奖工作坚持弘扬时代主旋律与艺术表现多样化的统一、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既注重作品质量和个人成就,又注重社会效果与群众反响。每届文艺奖的具体奖励名额根据届期内银川市文艺创作情况和文艺事业发展实际,由银川市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达不到评奖标准的奖项可空缺。据悉,“贺兰山文艺奖”评奖工作一般在当年的9月~12月组织实施。届时,将在全市范围内发布评奖活动信息,搭建网络申报推荐平台,组织自下而上的社会推荐和专家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