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综保区管理立法明确5个定位

09.03.2015  13:52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市人大已明确提出了综保区立法的5个定位。 

  为打破传统的“部门立法”模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银川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委托立法形式,将《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的起草和论证工作委托宁夏社会学会和宁夏社科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共同组成的立法课题组完成。随后,立法课题组已先后赴上海市、深圳市和贵阳市进行考察学习,并在银川综保区进行了座谈调研。市人大日前在听取立法课题组的汇报后,提出了银川综保区管理立法的5个立法定位方向。一是银川综保区立法要明确地位和作用,鼓励综合保税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运行环境、对外开放和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其特殊功能和区位优势,成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和调整产业结构的试验田。二是要侧重优化运行环境。赋予综合保税区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在行政审批、财税管理、土地开发和服务保障等方面,从法律上赋予其相应的权限。三是要坚持制度创新,注重制度建设与创新,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建立“外部协调通畅”和“内部运作高效”的运行机制。四是要体现前瞻性和稳定性,要借鉴上海自贸区的立法经验,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统筹考虑综合保税区的长远发展,以打造“银川自贸区”为目标,整合其周边各类园区的优势资源,实现功能政策、产业结构、资源配置优化组合。五是要把握好中央与地方立法侧重点,要立足内陆开放实际,科学厘定综合保税区立法的内容,注重把握详略适当,对涉及金融、税务、海关等国家专属立法权的,可采取略写或者原则概括;对涉及机构职能、管理体制、服务保障等地方立法权的,可注重自主创新,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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