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环保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14.02.2015  11:33

  银川环保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企业排污超标挨罚18.9万元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阳阳  实习生  胡敏)2月13日,记者从银川市环保局了解到,银川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彩兴化工)因废水超标排放且拒不改正,被银川市环保局按日累加处罚,共计罚款18.9万元。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银川市开出的首张按日累加处罚罚单,也是宁夏第一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1月26日,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接到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称,对1月8日兄弟彩兴化工外排废水现场

  采样进行监测分析后发现,该公司外排废水中的苯胺类、总有机碳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其中苯胺类超标0.3倍、总有机碳超标2.1倍。按照新环保法和《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启动按日连续处罚,于1月29日向兄弟彩兴化工送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告知该公司负责人如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将按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然而,2月8日,银川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对兄弟彩兴化工整改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再次采样,经监测分析,该企业外排废水中,总有机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1.2倍。同时,该公司在收到市环保局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也未在告知的期限内提出申辩意见。

  因此,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1月30日至2月8日期间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每日处1.89万元罚款,共计罚款18.9万元。兄弟彩兴化工除了需要缴纳罚款外,还须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将在30日内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如果发现外排废水继续超标,将启动新一轮按日连续计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