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政府采购改革出实招提质效

04.05.2016  16:56
 

  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开,监管和执行各司其职。近年来,银川市财政局以“问题”为导向,在事前审核上做“减法”,在事后监管上做“加法”,通过简政放权,改革创新,一个程序简、效率高、监管到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新格局已经形成。

  提高限额标准扩大预算单位自主权

  以往的政府采购,由于采购限额标准过低,绝大部分采购事项都要审批,单位办理采购审批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不高,预算单位意见不少。

  为此,市财政局以“问题”为导向,把“简化程序、提高采购限额”作为突破口,提出了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进行修改的意见,并上报市政府审议。后经市政府同意并下发了《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改革的通知》,其中规定将货物服务类采购最低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工程类采购最低限额从50万元大幅提高到200万元。同时,对预算单位自主选择交易场所、自行组织采购等内容也做了规定,扩大了预算单位的自主权。

  简化办事程序缩短7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计划取消了审核,变为备案制,是银川市对政府采购领域的进一步简政放权。”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为了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流程再次进行了优化和改革,出台了《关于政府采购计划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的通知》《关于简政放权优化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取消了采购计划申报、业务科室审批、采购发票确认盖章等5个环节,缩短了7个工作日,预算单位采购只需备案就可直接进入招标程序。

  放开招标代理机构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可缺失的一个环节,银川市每年通过招标选定代理机构,供预算单位自行选择,由于政府采购业务量大,代理业务范围有限,不能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

  为此,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放开了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选定的限制,只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和银川市相关部门备案的,均可代理银川市的政府采购项目。据介绍,今年1~4月份,前来办理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已经达到66家。预算单位可在更大范围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能力、资质、业绩等多方面考察,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做好事后监管的“加法

  放权之后,又该如何做好必要的政府采购监管?

  有放即有管。政府采购“事前审批做减法,事后监管作加法”是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有效途径,市财政局在做好“减法”的同时,进一步创新改革,做好加强监管的“加法”。一是开展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对6家代理机构的30个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二是制定银川市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管理办法,指导预算单位规范进行自行采购活动。三是对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活动进行规范,使采购活动方便、高效、快捷,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记者 李慧娟)

 

  来源: 银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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