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银川摩托车事故已致6人死亡
06.04.2016 18:43
本文来源: 宁夏新闻网
随着天气转暖,骑摩托车出行的人多了起来,与此同时,摩托车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据统计,今年1月至今,全市共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57起,死亡6人。银川交警表示,部分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行驶过程中不遵守交通法规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为了提高广大摩托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银川交警发布了3起摩托车事故的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头盔、不抢道,遵守信号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一
盲目跟随大货车视线不清肇事身亡
3月25日,109国道与大连路路口,一名5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当场身亡。
据事故交警介绍,该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没有佩戴安全帽,且无牌无证。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前摩托车驾驶人行驶在一辆大货车后面,摩托车驾驶人在视线不明的情况下左转弯导致事故的发生。
交警提醒
摩托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切勿随意变道,行驶过程中与其他机动车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随时注意观察路况变化。
案例二
未佩戴安全头盔成为受伤最重一方
3月18日,在黄河路路段,一辆载着人的摩托车在交通出口随意停车,与从小区驶出的小轿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的二人不同程度受伤。
据交警介绍,事发前,一辆小轿车刚从小区大门驶出,恰巧一辆摩托车在出口位置。小轿车采取制动措施后还是撞上了摩托车后轮。瞬间,位于摩托车后座的男子因撞击力,从后座上弹起,整个身体呈180度旋转状态,最后头部着地跌落在绿化带中。摩托车驾驶人也因被侧身甩出,二人不同程度受伤。
交警提醒
能够保持出行佩戴安全帽的摩托车驾驶人少之又少。然而,摩托车驾驶人一旦遭受交通事故,受伤都是最严重的一方。
案例三
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属于酒驾
3月8日,贺兰山中路与平湖巷交叉路口,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交警在事发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
经调查,小型客车行驶至贺兰山中路与平湖巷交叉路口正在等候左转红灯时,被同向行驶的李某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尾随相撞。经询问,李某某承认自己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交警提醒
许多驾驶人由于主观上过于自信,认为自己能够娴熟地驾驶摩托车,能够应付突发的交通情况,并存在侥幸心理,从而出现违法驾驶和违法行驶的行为,致使酿成交通事故。对此,交警表示,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同样属于酒驾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惩处。(记者 寇莉苹)
本文来源: 宁夏新闻网
06.04.2016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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