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怪事:一顿霸王餐吃4000多 账单留给残疾人

09.12.2014  19:02

  11月30日晚,银川市黄河东路某西餐咖啡厅内,几位“不差钱”的“大客户”一顿饭消费了4300余元。酒足饭饱,其中3男1女带着1个小孩借故悄悄开溜,只留下1位身无分文的精神残疾人埋单。

   事情经过:一拨斯文食客, 连吃带拿后开溜剩下一小伙

  12月2日上午,银川市黄河东路某西餐咖啡厅的勉经理仍无法相信的向记者讲述大致经过。“他们5个大人,4男1女,女士还带着个五六岁的男孩,互相有说有笑,一看就像关系很好的朋友。”  这样一拨看起来很斯文的食客,竟在店里大吃霸王餐。据餐厅监控录像显示,11月30日当晚6点34分,4个成年人带着一个孩子进入包间。

  餐厅监控:吃霸王餐食客中的两男一女,女士身后还跟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

  勉经理说,没一会儿,又有一位年轻男子赶到。5人带着孩子开始点餐,痛快地点了单价260余元的牛扒5份、500余元的红酒、300余元的洋酒等。见几人要点炒菜,服务员提醒菜太多会浪费。但是,旁边40多岁的男士自称他们都在某大型国企上班,单位能报销餐费,并一再提醒备好发票。随后,他们加点了两道炒菜,要了10盒软中华、5杯普洱茶和2份小吃。

  当晚11点多,3位男士和带孩子的女士相继离去,只剩一个穿蓝灰色衣服、戴眼镜的小伙。服务员催促买单,对方自称手中有两张银行卡,但需等知道密码的“同事”前来才能付款。直至次日凌晨4点,“同事”也未上门。餐厅人员无奈报警,经过警方的调查,12月1日早晨7点多,才知道该穿蓝灰色衣服男子患有精神残疾。

   小伙有精神残疾, 餐厅很无奈

  小伙告诉长城中路派出所民警,一起吃饭的是单位同事,除了能说出女士名叫李丽(音同)外,其他4人均说不清楚姓名及电话。民警查阅常住人口身份信息后发现,小伙王新(化名),28岁,未婚,家住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南路某小区内。

  12月1日早晨7点多,王新突然告诉民警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当天中午,民警找到了其母卓女士。据她提供的残疾证显示,王新为精神二级残疾人。处理此事的民警介绍,卓女士的丈夫也是残疾人,而且正在住院,卓女士忙着照看老伴儿,儿子就跑出去“捅了篓子”。警方考虑到餐厅和王新之间属于经济纠纷,且其他食客已开溜,无从联系查证,让卓女士带王新回家了。

  12月3日上午,记者辗转找到王新家,看到其家中仅有一些旧家具和两张床,一家人仅靠王新母亲微薄的退休金生活,十分拮据。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南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听说王新又闯祸了,连连摇头,告诉记者:“这一家人特别困难,儿子得病很多年,他父亲左眼球也因病摘除了,居委会常给他家送些米面油和蔬菜。”工作人员还透露,不久前,其母为住院的丈夫送饭时还因车祸骨折。

  得知王新的情况,餐厅也很无奈,虽然现场监控拍下同行食客的样貌,但还是希望这几人能良心发现,主动归还餐费。

   骗吃霸王餐, 开溜的4人应承担责任

  对吃霸王餐一事,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刘青律师认为,共同就餐者应当共同承担餐费,即使共同就餐者约定由一人承担餐费,亦不能免除餐厅向其他就餐者索要餐费的权利。刘青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其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共计5名成年人就餐,应当共同承担餐费,如其他4人利用王新精神残疾的缺陷,骗吃霸王餐,应当由其他4人承担责任。

   采编人员手记

  4000多元对有些人来讲也许微不足道,但对于王新一家人却是半年的生活费。我想问问与王新一同吃饭的4位“同事”,你们是四肢健全的成年人,看起来斯文,可能还自以为比别人聪明,但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们能否扪心自问:如果王新是你的兄弟,是你的孩子,你能否在又吃又拿之后,将一位精神残疾人独自留在餐厅,替你们埋单?吃下的美食、喝下的美酒和拿走的香烟,真的能让你们逍遥快活、毫无良心的谴责、安稳地入睡吗?如果你们还有一点未泯灭的良心或些许愧疚,请你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行为“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