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并未达到启动雾霾天气预警的标准
银川新闻网讯 最近接连的雾霾天气,让很多网友在微博中提问:“为何未启动雾霾天气预警?”,银川市环保局今日发微博称,是因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银川市雾霾天气并未达到启动雾霾天气预警的标准。并且针对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近期空气质量概况,整改措施以及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要求作出了详细解释。
雾霾天气预警级别分类
污染天气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特别重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 1 天以上出现污染程度达到AQI≥500 标准的污染天气。
重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 3 天持续出现污染程度达到300<AQI<500 标准的污染天气。
较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 3 天持续出现污染程度达到200<AQI≤300 标准,或1 天出现污染程度达到 300<AQI<500 标准的污染天气。
一般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 1 天出现污染程度达到AQI≤200。
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对
针对未来或将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已启动环保、气象部门会商机制,及时与自治区环境监测站、市气象局有关专家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会商研判,做好未来24小时、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工作,发挥预报预警成果作用,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银川市近期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工作专家会商
12月10日上午,市环保局邀请自治区环保厅监测处、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气象台、宁夏气象服务中心、银川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我市近期空气质量状况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未来几天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状况进行预测,提出了应对措施。
会上,宁夏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的两位专家对近期气象条件状况进行分析,12月5日以来,银川市大气环流较为稳定,风力小、湿度大,加上近地面出现明显大气逆温层,大气整体处于静稳状态,污染物扩散条件达到四级,极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逐步累积,气象条件是导致此次重污染天气的重要原因。
人民广场 陈峰摄影
银川近期空气质量概况
12月1日-8日,银川市有效监测天数8天,优良天数3天,达标率为37.5%,与去年同期(优良天数3天)相比持平,但是污染天气中污染程度比去年严重,其中重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2天,轻度污染2天,而去年同期污染天气全部为轻度污染。考核指标PM10平均浓度145μg/m3,与去年同期(129ug/m3)相比上升12.4%;其它指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81μg/m3,与去年同期(71μg/m3)相比上升14.1% ;SO2平均浓度129μg/m3,与去年同期(161μg/m3)相比下降19.9%;NO2平均浓度48μg/m3,与去年同期(44μg/m3)相比上升9.1%。
从监测数据分析来看,今年冬季采暖期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全国北方地区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影响,本年度采暖期不利扩散气象条件出现天数较去年同期明显上升。11月1日至19日,银川市经历了自1981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为严重的15天大雾天气,不利扩散气象条件导致这段时间内个别时段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升高。11月29日至30日,12月5日至9日,受全国北方地区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银川市出现较为严重的污染天气。
二、进入采暖期后,供暖燃煤锅炉全部启炉,尽管部分大型燃煤锅炉治理设施经过升级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大幅降低,但市区燃煤小锅炉数量仍然居多,点多面广,低架源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三、城市扬尘的污染影响。进入采暖期后,停止道路冲洗、洒水作业,积尘明显增加,道路扬尘污染加重;部分渣土拉运车辆、建筑工地等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
四、周围区域的大气污染输送。银川市周边地区火电、自备电厂污染物的远距离输送对空气质量影响不容忽视。
宁夏出版大厦 陈峰摄影
前期采取的整治措施详情
(一)、燃煤污染治理
2015年,拆除全市城市区域内的全部184台茶浴炉,拆除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40台,煤改气17台,减少耗煤量4.1万吨/年。投入八千多万元(中央环保资金)对80台20蒸吨以上的供热锅炉进行了脱硫除尘改造,改造后烟尘排放浓度由200mg/m3降至30mg/m3以下。完成15座煤场、灰渣场整治任务。通过整治,市区燃煤锅炉数量由2013年的695台减少至264台。
采暖期前,提前部署燃煤锅炉房监管工作,开展用煤单位煤质全覆盖检测,第一批采样检测煤质161家,对煤质超标的88家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对煤质不达标的供热企业予以媒体曝光,责令限期更换燃煤,并立案处罚。开展供暖锅炉烟气监测,截至目前,已监测20家30台锅炉,烟气排放超标的14台,已立案处罚2起。强化燃煤锅炉网格化管理,全员包锅炉检查、巡查,确保各供热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采取调峰降耗减排硬措施,要求各供热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错时启炉供热,减少高峰时段污染物排放总量;向火电、水泥、石化、制药等重点工业企业下达降低生产负荷通知,责令企业限期降低生产负荷,减少煤炭消耗量,源头减少污染排放。
(二)、机动车尾气治理
按照年初确定的淘汰全市1.7万辆黄标车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淘汰17330辆,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类黄标车任务(1.3万辆),现已淘汰11930辆,剩余1070辆因涉及被抵押、查封等问题暂时无法注销。目前交管部门通过加大报纸宣传,除《新消息报》和《银川日报》开辟专栏外,又在《宁夏法制新报》刊登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性黄标车信息,交警部门和环保联合路面执法,车管所加强业务监管,积极推进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争取2016年实现黄标车数据“清零”。
联合交警部门,启动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和农用车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环保标志、“冒黑烟”、闯限行区域车辆2232台;强化道路行驶车辆遥感监测,遥测机动车10.1万辆,整治超标排放车辆526辆。
(三)、扬尘污染治理
市住建局牵头,三区政府负责,督促建筑工程、商砼站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达不到防尘要求即实行停工整顿。强化裸露堆土的覆盖工作,及时更新已破损的覆盖网。全面落实11月15日后停止拆迁、土方挖运工程和11月底前全市施工工地全面停工(重大民生工程除外)的要求,并达到冬季停工期间覆盖、洒水等抑尘标准要求。市国土局、环保局牵头,监督贺兰山东麓采砂采石企业自11月1日起严格落实停止砂石开采作业要求,对督查发现擅自恢复开采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予以调查取证、立案处罚。市城管局牵头,三区政府负责,制定冬季道路清扫、洒水、保洁方案,进一步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保洁工作力度,并根据气候等实际状况,合理调度,优化洒水作业方式和时间,持续保持道路抑尘效果。
(四)、严格执法监管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并予以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1月份起,市环保局启动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夜间值班巡查工作,每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重点对燃煤锅炉,制药、发酵、火电、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夜间突击检查。
(五)、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对
启动环保、气象部门会商机制,及时与自治区环境监测站、市气象局有关专家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会商研判,做好未来24小时、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工作,发挥预报预警成果作用,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措施
近期银川市空气质量虽未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但蓝天小组工作办公室已针对不良天气情况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应积极应对,履行各自职责,降低污染状况,改善空气质量。有关要求如下:
一、落实工业和燃煤减排措施
1.市环保局、工信局负责监督火电、自备电厂、石油、化工、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2.市环保局加大对重点废气排放工业企业、供热燃煤锅炉执法检查频次,保证治理设施高效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强化机动车减排措施
1.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内每天6:00-24:00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黄标车限行区域内全时段禁止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
2.市公安交警部门、环保局联合设立路检巡查点,严厉查处不落实管制违规车辆,严厉打击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3.市交通局负责增加公交频次,保障公共交通运力。
三、严格执行扬尘管控措施
1.市住建局负责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落实,全面落实6个100%要求。
2.市国土局负责全面停止矿山开采企业生产。
3.市城管局负责加密道路的机械化清扫频次,非结冰期,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清扫和洒水作业频次每天至少增加2次。
四、严控面源污染
1.三区政府落实各街道办、乡镇巡查责任,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废弃物。
2.三区政府加大裸露堆场、地面等面源扬尘防控措施力度,落实遮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3.两县一市政府要加强对生物发酵、制药、火电、自备电厂等重点行业企业等高架源的管控力度,减少远距离输入性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