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PM10情况分析

03.12.2015  11:25

 

11月1日-30日,银川市有效监测天数30天,优良天数17天,达标率为56.7%,与去年同期(优良天数15天)相比优良天数增加2天。考核指标PM 10 平均浓度126μg/m 3 ,与去年同期(125μg/m 3 )相比上升0.8%;其它指标:细颗粒物PM 2.5 平均浓度77μg/m 3 ,与去年同期(78μg/m 3 )相比下降1.3%  ;SO 2 平均浓度93μg/m 3 ,与去年同期(123μg/m 3 )相比下降24.4%;NO 2 平均浓度48μg/m 3 ,与去年同期(61μg/m 3 )相比下降21.3%。

11月份,三区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平均浓度分别为:兴庆区126μg/m 3 、金凤区129μg/m 3 、西夏区125μg/m 3 ,金凤区PM 10 平均浓度最高。从全市情况来看,银川市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平均浓度为126μg/m 3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其中:兴庆区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135μg/m 3 )相比下降6.7%;金凤区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116μg/m 3 )相比上升11.2%;西夏区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128μg/m 3 )相比下降2.3%。

从监测数据分析来看,今年冬季采暖期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PM 10 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 本年度采暖期不利扩散气象条件出现天数较去年同期明显上升。11月1日至19日,银川市经历了自1981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为严重的15天大雾天气,不利扩散气象条件导致这段时间内个别时段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升高。11月29日、30日受全国北方地区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银川市出现较为严重的污染天气。 二是 进入采暖期后,供暖燃煤锅炉全部启炉,尽管部分大型燃煤锅炉治理设施经过升级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大幅降低,但市区燃煤小锅炉数量仍然居多,点多面广,低架源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三是 城市扬尘的污染影响。进入采暖期后,环卫部门停止道路冲洗、洒水作业,积尘明显增加,道路扬尘污染加重;部分渣土拉运车辆、建筑工地等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 四是 周围区域的大气污染输送。银川市周边地区火电、自备电厂污染物的远距离输送对空气质量影响不容忽视。

市政府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下发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5-2016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196号),将各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下一步的关键是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严防严控燃煤污染。市环保部门牵头,开展用煤单位煤质全覆盖检测,对使用超标煤质的单位责令限期更换、处罚。强化燃煤锅炉网格化管理,全员包锅炉检查、巡查,确保各供热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三区政府负责将燃煤锅炉房环境卫生管理纳入街道办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改变燃煤锅炉房脏、乱、差的现象。

(二)严管严查扬尘污染。市住建局牵头,三区政府负责,督促建筑工程、商砼站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达不到防尘要求即实行停工整顿。强化裸露堆土的覆盖工作,及时更新已破损的覆盖网。全面落实11月15日后停止拆迁、土方挖运工程和11月底前全市施工工地全面停工(重大民生工程除外)的要求,并达到冬季停工期间覆盖、洒水等抑尘标准要求。市国土局、环保局牵头,监督贺兰山东麓采砂采石企业严格落实冬季停止砂石开采作业的要求。市城管局牵头,三区政府负责,制定冬季道路清扫、洒水、保洁方案,进一步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保洁工作力度,并根据气候等实际状况,合理调度,优化洒水作业方式和时间,持续保持道路抑尘效果。

(三)严格执法监管。市环保局牵头,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并予以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对。启动环保、气象部门会商机制,做好未来24小时、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工作,发挥预报预警成果作用,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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