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四年工作综述
坚实的步伐 铿锵的足音
---银川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四年工作综述
承载着全市人民的殷切期盼,肩负着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栉风沐雨、砥砺前行,银川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走过了春华秋实的四年。
四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坚守使命,担当责任,始终履行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围绕大局,务实创新,主动作为,始终与全市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本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8件,修订6件,颁布施行13件,废止5件;作出决议、决定24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4项,对8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专题询问2次,发出审议意见书65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0人次。
一组组数字的背后,蕴含着难忘的探索和创新,“创制性制定智慧城市建设和垃圾分类管理等地方性法规”、“首次通过新媒体向市民同步直播专题询问实况”、“将自治区、市、县、乡四级人大代混合编组经常性开展代表联系基层组织和群众活动”、“严格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纪律,进行量化考核通报”……这些探索和创新,凝聚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为民的拳拳之心,展示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换发出的勃勃生机,这些新举措、新实践、新突破,汇聚起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的强大合力,推动着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向前。
坚持法治引领 推进依法治市
着眼推动科学发展,颁布实施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依法推进智慧银川建设,助推经济转型升级,这也是国内首部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经营者依法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取得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等特许经营权,向社会提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产品和服务,为畅通民营资本投融资渠道,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
着眼建设美丽银川,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条例,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律化轨道,提高了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规范地下管线建设行为,制定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维护和档案管理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制定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维护城乡市容环境卫生,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再生利用。制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对全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维护和监管作出规定,维护了市容景观。
着眼维护群众利益,修订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从统筹城乡规划、安排建设用地、生均用地标准及征地程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修订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规定,将法规适用范围从住宅扩大到公寓、商业用房、写字楼等各类新建商品房,对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公园管理条例,明确严禁在公园内设置私人会所、高档餐厅和宾馆等不符合要求的场所,确保公园的公益性。
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对法规项目的统筹安排和调研论证,主动参与和督促指导法规起草修订工作,探索建立了立法工作推进会议制度和重大立法问题沟通协调机制,有效推动了立法项目实施,使地方性法规更加符合银川实际、更加体现公平正义,使全市各族人民从地方立法中享受到更多的制度红利。
加快经济建设 助推银川发展
围绕“2258”工作思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多次视察滨河新区、银川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羊绒产业园以及沿山沿河旅游带建设发展情况,有效促进了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实施。聚焦美丽银川、美好银川建设,对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城乡规划、智慧城市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数字化城管等工作进行监督,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城市永久性绿地、湖泊湿地、黄河等重要河流水系生态保护情况进行视察,组织开展以“推动蓝天工程,建设美丽银川”和“推动碧水工程,建设美好银川”等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首府行动,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做出积极努力。
重视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每年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全面实施。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及时审批市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每年听取审议上年度财政决算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监督,建立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全面提高审查质量。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建设和总部经济发展、沿山沿河文化旅游产业带发展、房地产发展、电子商务发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等专项工作报告,积极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把脉开方”,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关切群众所需 保障民生福祉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对食品安全工作首次开展专题询问;首次通过电视、网络同步直播方式,对综合交通规划和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实施优质教育扩面工程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社保扩面提标及社保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加快移民地区发展、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关闭自备水源井、保护地下水资源、家庭服务业发展、平安银川建设和禁毒工作等专项报告,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同时,狠抓工作落实,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组织开展检查评价,有效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加大法律监督 彰显公平正义
注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先后对市政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报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餐厨垃圾管理条例、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强化政府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注重维护法制统一,组织对市政府报备的政府规章,从合法性和适当性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推进依法行政。注重推动公正司法,听取审议法检两院民事执行、行政审判、民商事审判、司法公开、侦查监督、查办职务犯罪、执行监督、检务公开等工作报告,有效促进公正司法、阳光司法。
围绕科学发展 决定重大事项
依法对预决算和预算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先后批准市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调整方案4次,涉及资金99.4亿元,调整后的预算支出重点投向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文化、清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领域,并支持工业、服务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政府依法理财,合理安排收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对水源地调整、法治教育、荣誉市民等作出决议、决定。
依法对生态保护作出决定。作出将3块城市绿地作为永久性保护绿地的决定,使城市永久性保护的绿地达到8块,面积约514公顷。作出黄河两岸314平方公里范围、31处湖泊湿地约5348公顷、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区约10万公顷,以及艾依河、唐徕渠、公路两侧生态保护的决定。规定在保护区范围除水利、防洪、环保、园林绿化、运动休闲等基础设施和生态旅游项目外,禁止建设工业和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独占独享保护区公共资源。同时,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建设绿地、景观、步道等设施,为市民休闲健身营造良好环境。
服务代表履职 发挥主体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新途径,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围绕代表培训、组织代表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服务、督促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等方面,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四年来,共组织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84人次,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1546人次。将全市2441名自治区、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混合编成451个代表小组,分别联系辖区787个基层组织,实现了人大代表联系选区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全覆盖。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通过“听、带、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共带回群众建议意见2924件,均已得到答复或解决,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累计转办代表议案24件、建议意见433件,建议办理答复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90%以上。认真做好重点建议的筛选工作,共确定代表重点建议46件并进行重点督办,坚持每年组织市人大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推动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
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履职能力
“打铁还须自身硬”。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着眼新形势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按照“忠于法律,服务人民,履行职责,争创一流”的目标,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转变作风,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落实到人大履职实践中,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公车改革等各项政策和制度,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
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常委会及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量化考核办法、询问和质询工作办法、调查研究等制度,完善了机关财务财产管理、接待、公务外出、公务用车保障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工作和机关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满怀信心,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与厚望,共同谱写美丽银川、美好银川新篇章!
银川新闻传媒集团 全媒体记者 张晓博 通讯员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