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立案查处3起环保督察转办件涉及环境违法行为
28.06.2018 04:04
本文来源: 银川新闻网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阳阳)6月27日,记者从银川市环保局获悉,近期该局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中涉及的3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主要涉及银川市兴庆区三益轩永安巷分店、银川市兴庆区春记辣妈音乐烤吧和银川志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三家餐厅。 据了解,为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银川市环境执法人员不等不拖、主动出击、深入现场调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应罚尽罚,全力解决群众热切关注的环保突出问题。
6月10日,市民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称胜利南街永安巷清苑丰景小区32号楼三益轩、春记辣妈音乐烤吧等十几家餐饮每天下午从4:00至凌晨2:00噪声扰民。兴庆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上述问题核查时,发现银川市兴庆区三益轩永安巷分店、银川市兴庆区春记辣妈音乐烤吧和银川志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3家餐厅毗邻居民楼,分别从事中餐、烧烤和火锅餐饮项目,前期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用于处理油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餐厅均正常营业,但油烟净化器均未开启,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上述3家餐厅的行为均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银川市环保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已对3家单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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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2018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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