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拟任用28名干部,公示时间截至5月6日!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2号
(2019年4月26日)
根据《银川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对拟任用的28名市管干部公示如下:
田晓波,1967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人事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规划与人才开发科科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银川市人事局副局长,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银川市金凤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现任银川市金凤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拟任银川市纪委常委、副书记,提名为银川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牛斌凌,1962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盐池县城关镇政府副镇长,银川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银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银川市卫生健康党工委委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拟任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书记。
马瑞霞,女,回族, 1964年12月出生,民进会员,大学学历,医学硕士,主任医师。历任宁夏医学院临床医学系耳鼻喉学教研室副主任、附属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兼临床学院耳鼻喉科教研室主任,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兼临床学院耳鼻喉科教研室主任、耳鼻喉头颈外科主任,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耳鼻喉头颈外科主任、耳鼻喉头颈外科学系主任、心脑血管医院耳鼻喉头颈外科主任。现任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聘任),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医院副院长(兼),拟聘任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邓建锋,1975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贺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科员,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科员、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聘任)、政策法规办公室主任(聘任)。现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调研员,拟任银川公路铁路物流服务中心党工委委员、书记、主任。
李锦浩,1980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盐池县高沙窝镇武装部部长,银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副主管(副科长)、干部管理副主管(副科长)、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主管(科长)、干部监督主管(科长)、公务员主管(科长)、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主任。现任银川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主管(科长),拟任银川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朱世玮,1974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贺兰县京星农牧场副场长、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现任银川市机构编制研究评估室主任,拟任银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玉贤,1971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灵武市城镇政府副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灵武市东塔镇党委副书记,灵武市梧桐树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政府乡长、党委书记,灵武市委办公室主任。现任灵武市政府副市长,拟任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颖,1975年10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永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副主管(副科长)、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现任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固定资产投资主管(科长),拟任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涛,回族,197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综合事务主管(科长)。现任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拟任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
李晓强,1965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隆德县神林乡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人大副主席、沙塘镇政府副镇长,隆湖经济开发区党委办公室主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秘工作副主管(正科级)。现任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主管(科长),拟任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明,回族,1978年10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银川市水政监察支队副队长。现任银川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拟调任银川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承强,1971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武警宁夏总队教导大队学员二队副队长、队长、训练处副处长、学员三队队长,武警宁夏总队司令部直属工作处副团职管理员。现任银川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拟任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常青,女,1969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林业工程师。历任银川市西夏公园副主任,银川市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绿化管理科科长,银川市绿化养护管理站副主任,银川市森林公园主任。现任银川市唐徕公园主任,拟调任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川宁,1965年7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历任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检查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现任银川市信访督办局来访接待主管(科长),拟任银川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三洋,女,回族,1974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商务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综合事务主管(科长)、外经外贸主管(科长)。现任银川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主任,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商务供销系统党委委员,拟调任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辉,土家族,1977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金凤分局副局长,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兴庆分局局长。现任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局长,拟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贺健,197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检查所副主任科员,银川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审查监督处副主任科员。现任银川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审查监督处处长,拟任银川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
姜俐冰,女,1974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实验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现任银川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拟任银川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李树波,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宁夏军区司令部作训处副营职参谋、正营职参谋、作训处副处长,银川市委政策研究室副调研员。现任银川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拟任银川市西夏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段树东,1976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盐池县委非公有制经济党工委副书记,自治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案件监督管理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拟任银川市金凤区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提名为金凤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张宁龙,1976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金凤区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副部长、人才办主任、正科级组织员,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银川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主管(科长)、综合事务主管(科长)、干部管理主管(科长)。现任银川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拟任贺兰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
杜胜,1973年1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主任,银川市兴庆区工会工作委员会主席、区委办公室主任。现任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拟调任提名为银川市兴庆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马宏军,回族,1970年1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历任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政府副镇长、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西夏区土地征收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西夏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西夏区朔方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现任银川市西夏区建设交通党工委书记、区建设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提名为银川市西夏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杨斌,196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灵武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灵武市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科级)、市发改局副局长,灵武市城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灵武市临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党委书记。现任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拟调任提名为灵武市政府副市长人选。
刘志刚,1971年8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永宁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主任,永宁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纪委书记,永宁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知工办主任(正科级),永宁县望洪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永宁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党委副书记、书记、局长。现任永宁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拟提名为永宁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贺佩,女,1967年8月出生,民建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统计局综合平衡统计科副科长、能源能耗科科长、综合平衡科科长、国民经济核算主管(科长),民建银川市委员会秘书长。现任民建银川市委员会副主委(不驻会)兼秘书长,拟提名为贺兰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徐瑾,女,1984年10月出生,农工党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总量控制主管(科长)、土壤环境管理主管(科长)。现任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土壤环境管理主管(科长),拟任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坤,1987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贺兰县习岗镇副主任科员、洪广镇副镇长,银川生物科技园党工委委员,共青团贺兰县委员会书记,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贺兰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拟任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拟任用干部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至5月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请向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12380,短信举报接收平台18795112380,来信请寄银川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举报网址http://12380.yinchuan.gov.cn。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9:00-11:30,14:00-17:30。市委组织部将对举报线索具体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市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