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投1.29亿元加快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
1月30日,记者从银川市环保局了解到:2017年,银川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国家考核黄河流域断面中,黄河银古公路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平罗黄河大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自治区考核地表水体中,阅海、艾依河、鸣翠湖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东郊和北郊城市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
按照要求,银川市严格落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要求,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对水源地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企业进行清查,并制定关闭搬迁方案,力争2018年年底前完成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企业的搬迁关闭工作。银川市西夏区向水源地保护区内企业下发了搬迁通知,忠良养殖场搬迁到贺兰县,拆除西园锅炉公司;永宁县三鼎蚯蚓养殖场停止养殖,合众水利制品公司停工并选址搬迁;贺兰县东郊水源地小作坊取缔完毕,预制板厂正在搬迁,灰钙厂等企业因赔偿问题正在测算;银川市兴庆区东郊水源地内5家养殖场确定搬迁。
2017年,银川市争取1.29亿元自治区水污染专项治理资金,推进6条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目前,银新干沟、四二干沟人工湿地建设正在实施,第二排水沟人工湿地工程完成设计招标;永二干沟滨河大桥表流人工湿地工程建设正在进行施工招标;永二干沟章子湖、永宁中干沟、灵武东沟人工湿地工程已开工建设。此外,银川市对养殖废水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放口采取封堵、取缔措施,对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纳管,凡城市污水管道未覆盖区域建设达到一级A标准的处理设施可申请保留。截至目前,银川市已整治排水沟沿线排污口11处,完成城市9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2017年以来,银川市环保局现场检查各类涉水污染源200余家,下达涉水行政处罚决定书67份,罚款1366.02万元,实施按日计罚4件,计罚金额911.86万元,查封扣押1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