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下月起施行

28.04.2015  11:22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王一平)昨日,记者从银川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银川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银川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秉忠出席发布会。 

  《条例》的出台将主要解决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滞后、政府投入不足和政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条例》明确特许经营适用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理以及城市道路、桥涵、地下综合管廊、路灯、广场、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养护等行业。《条例》规定,通过公开竞标方式取得投资、新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和通过资产有偿转让取得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通过委托方式取得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10年。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迈上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在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