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履职尽责服务于民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1月20日,在银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学军作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扎实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105件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5件141人、贪污贿赂案件96件115人,渎职侵权案件9件26人。立案查办职务犯罪大案92件、要案8人,大案率达到95.8%。组织查办医疗系统商业贿赂案、征地拆迁领域行受贿案、涉农领域行受贿案等3个专案,共立案44人,占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总人数的38.3%,涉案金额近850万元。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项调查26次
不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关口前移。全年共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项调查26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2件。结合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职务犯罪案件多发、问题突出的10个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面对面”约谈。组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30个单位开展预防宣讲。受理行贿档案查询16617件,处置违法单位、个人26件(次)。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06件2415人
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类犯罪,净化市场环境。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06件2415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260件172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23件3178人,起诉各类犯罪2264件2941人。探索建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故意杀人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非法集资诈骗等重大破坏经济秩序类案件三个专业化办案小组,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17人、严重暴力犯罪219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8人、经济犯罪73人。依法办理了自治区国资委原主任黄宗信受贿案、兴麟房地产合同诈骗案等案件。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优化办案方式。
要求公安机关追加逮捕92人
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6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4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说明立案理由68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74件。针对公安机关遗漏犯罪嫌疑人、遗漏犯罪事实等情形,要求公安机关追加逮捕92人,追加起诉32人。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7件(次)。
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434件
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监督审查力度,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434件,同比上升33.1%。向法院提出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抗诉28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8件。对民事执行中存在的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2件。督促全市89家行政执法单位接入“两法衔接”平台,并对录入的2394件各类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同步审查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15件1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9人。
提出书面检察意见1324件
积极开展“减假暂”同步监督工作。通过逐案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意见书,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提请的,向决定或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检察意见1324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人。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次)。
查找出具体问题242个
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定了10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组织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案件评查、自侦突出问题排查、开门问计和内部自查互评等5项措施,查找出具体问题242个,分类梳理、确定为67个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坚持破立并举,有针对性地出台了《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自侦部门办案操作规范》等9项制度。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26件
高度重视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426件。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当事人21人,发放救助金64万元,息诉各类申诉案件82件。一年来,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680件、重要案件信息258件、法律文书1218份。(记者 姬恒飞)
来源: 银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