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

23.05.2016  17:19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方联系,达成了联合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的协议,银川中院以通知形式要求中院及所属各区基层法院选取合适案件到我院公开审理。5月19日上午,金凤区人民法院率先在我院教学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三个刑事案件,金凤区法院院长王海滨等一行领导、学院书记张广平、院长刘睿与部分学院领导亲自到场旁听,我院部分教师和应用法律系部分学生旁听了庭审。同时,以上三起刑事案件接受了十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庭审实况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了网络直播。
 


      本次分别公开审理了涉嫌危险驾驶罪、受贿罪和盗窃罪三个案件。庭审中,金凤区检察院公诉人就案件事实详细讯问了被告人,通过举证、质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对案发时的情形进行一一还原,让旁听师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被告人作案的全过程。在主审法官主持下,庭审程序规范、法庭节奏掌控恰当,控辩双方地位平等,各方权利均得以保障,整个庭审过程严肃紧张、秩序井然。其中,在座旁听的学生听闻盗窃案被告人是位年仅20岁的小伙子,与他们处于相似年龄段,却因一时贪欲窃取了同事手机和钱包被送上被告席时,纷纷表示叹惜。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于2013年投资300万建成了教学法庭,每年都会由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公诉人、被告,进行模拟庭审,但真正的法院开庭审理并不多,学生对于自己“演”的像不像、好不好持怀疑态度。今天,我们把庭审请进学校,让学生体会到了一整套真实的法庭审理,实现了与真实法庭的“面对面”、“零距离”。
        “庭审进校园”实践教学是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学教学培养方案中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与司法实务部门开展合作,将真实庭审引进校园,由银川市区内各基层法院筛选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子进入我院公开审理。通过这种法学实践教育新举措,学生得以通过现场观摩将法学理论与真实案例结合起来思考,寓学于案,寓教于判,提升自身分析事实、运用法律和观察社会的综合能力。让学生亲身感受到庭审中的各个环节,让学生从具体案件当中,从法官和当事人的角度来感受法律的具体运用,促进司法实务与法学教育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