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安普安全技术咨询中心增 加安全评价范围的公示

02.03.2015  18:28

 

关于银川安普安全技术咨询中心增加

安全评价范围的公示

 

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总局22号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的规定和要求,银川安普安全技术咨询中心申请增加安全评价范围,经审查,银川安普安全技术咨询中心符合增加评价范围条件, 拟批准其增加评价范围(详见附件) , 现予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银川安普安全技术咨询中心所增加评价范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安监局规划科技与法规处反映。公示期为2015年2月27日~2015年3月6日.。

    联系电话:0951— 8622023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437号长信春天综合楼       邮政编码:750001

附件下载: af2015022716480803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