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存量房市场明年起正式启用新规

22.12.2015  18:56

   银川存量房市场有新规  明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佳伦)12月22日,记者从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房产交易分厅获悉,按照银川市存量房市场的发展需要,规范房屋经纪服务行为,确保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原先使用的2011版《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契约》已被修订,并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住建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11版《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契约》内容基础上多次研讨,广泛征求我市法律界权威人士及知名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建议和意见修订而成。于2015年12月征求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后,联合发文推荐使用《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银川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目前,三区房地产经纪管理部门将行下发推行使用本合同的相关文件到三区房地产经纪机构。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合同进行过户交易使用,原《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2011版)、《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废止。新推广的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了过户过程中费用及土地出让金的负担方式,增加了是否由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款的资金监管的提示条款及房屋基本状况明细表格,细化了房屋交付时应结清相关费用及买卖双方违约责任等条款。从合同条款中引导房屋交易当事人,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进一步维护二手房交易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