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启动交巡警合一改革试点

31.07.2018  15:07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五项职责:

  ■交通管理 

  ■巡逻防范

  ■打击现行

  ■接处警情

  ■服务群众

  负责:

  ■主要路段的治安巡逻防控

  ■110警情处置

  ■群体性事件先期处置

  ■全市交通管理工作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寇莉苹)7月29日上午,银川市交巡警合一改革试点仪式启动,兴庆区交警一大队、二大队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据介绍,按照全区公安机关交巡警合一警务机制改革要求,今后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察分局)更名为银川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主要承担“交通管理、巡逻防范、打击现行、接处警情和服务群众”五项职责。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更名为交巡警大队,原各交警大队下设的秩序管理中队更名为交巡警中队,原有的事故处理中队更名为交通案件办理中队。

  依据巡区、警区划分和交通、治安状况,经科学测算后,从三区公安分局合理调配并向交巡警支队“连人带编”划转足以保障开展正常巡防工作的警员,且确保其中有一定比例的年轻业务骨干。

  特警支队负责重点要害部位和反恐重点区域的治安巡逻防控;交巡警支队负责主要路段的治安巡逻防控、110警情处置、群体性事件先期处置和全市交通管理工作;三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负责辖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和110警情处置工作;农村派出所在承担原有职责的基础上,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边远地区交通事故处警工作。

  以警区为单位开展交通管理和巡逻防控,综合考虑各警区面积、人口分布、治安及交通状况、警员配置和出警时间等要素,灵活设置、科学调整勤务模式,不搞“一刀切”。原则上,交通类警情全部由交巡警支队处置;“九横十二纵”主要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发生的非交通类警情,按照“就近、属地”原则,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根据警情,灵活指令交巡警支队或辖区派出所处置;各处警单位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无条件接收指挥中心下达的处警指令,并及时处置和反馈。

  “交巡警合一”警务机制改革是在目前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下,应时而生的一项创新型现代警务管理机制,旨在以动态警务、合成警务为基础,创建新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将原有的交警、巡警警员进行有效整合,组建一支合成化、复合型新警种。涵盖维护治安、管理交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综合职能,从而实现“1+1>2”的警务效能最大化和“服务百姓更周到、打防控管更直接”的新警务模式,也是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期待。

银川市推崇交巡合一警务新模式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寇莉苹)近日,银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