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
10月31日上午,随着市民李修志从银川市市长白尚成手中接过全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0000001”号《不动产权证书》有了主人。当日,银川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市民大厅举行,标志着银川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启动。至此,银川正式迈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时代。今后市民买房办证再不必国土、房产部门两头跑了。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专员唐正国,市委副书记杜银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马鑫,市领导陈军、徐庆、蒋光临等参加了仪式。
“非常开心,觉得自己很幸运。”作为银川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的持有者,市民李修志难掩兴奋,他大方地秀出自己的不动产权证。记者翻开发现,证书中不仅标注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的房产证内容,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用途等内容。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购买的房屋在金凤区,这是属于他的第一个不动产权证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实施不动产登记以后,首先是方便了办事群众,群众只需要去一个部门,提交一次材料,办理一个证。再次是提高效率,统一登记以后,原来各个部门重复交叉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办事效率将会显著提高。同时,节约了成本,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既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那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原来办理的土地证、房产证是否还继续有效?是不是需要更换呢?据了解,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的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原有证书不更换,待今后在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登记时换为新的统一不动产权证书。原来已依法办理的房屋、土地登记,不会因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而受到影响。新的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后,不建议群众和企业更换原有证书,而是在产权变动时逐步换发。(记者 姬恒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