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1万元

29.12.2017  15:13

近日,《银川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办法(试行)》规定,举报银川市辖区的环境违法行为的,最高可获奖励1万元。

办法(试行)》鼓励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凡举报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两侧及风景名胜区违法存在锅炉、炉窑、燃煤茶浴锅炉、燃煤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烟尘污染环境,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未依法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等违法行为的,给予500元奖励;凡举报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实施错峰生产或限产停产,超标排放废水污染环境,篡改、伪造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的,给予1000元奖励;凡举报锅炉、窑炉等设备燃用环保不达标煤炭,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或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的,给予1万元奖励。

同时规定,拒不受理举报或受理、查处过程中推诿拖延、通风报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故意透露线索给他人举报以获取奖励的,未向举报人兑现奖励或滥发奖励的,泄露举报人信息的,挪用、侵吞或以其他手段占用举报奖励经费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举报人虚假、恶意举报或者伪造举报材料骗取、冒领奖金,及严重扰乱环境管理举报工作秩序的,也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宁夏银川: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新华社银川12月29日电(靳赫杨名宇) 为鼓励公众环保局厅
银川市制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最高奖1万元
12月28日,记者从银川市政府办公厅获悉,环保局厅
银川市制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最高奖1万元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倪金凤)12月28日,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