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12站(宁夏老龄办)2015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民职鉴发〔2015〕7号)精神,2015年将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鉴定的职业(工种)、等级
鉴定职业:养老护理员
鉴定等级:五级(初级)
二、 鉴定方式和形式
(一)鉴定方法。实行全国统一鉴定。
(二)鉴定形式。五级(初级)鉴定由鉴定站组织。
三、 鉴定依据和内容
(一)鉴定依据。养老护理员(五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依据是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和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编写的《国家职业鉴定指导》。相应级别的培训教程: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养老护理员》。
(二)鉴定内容。鉴定内容主要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个部分。
四、 鉴定申报条件
养老护理员职业鉴定的申报条件,均按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各职业等级申报条件详见http://jnjd.mca.gov.cn之“网络报名系统”)执行。
五、 鉴定的对象和范围
养老护理员鉴定对象,按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民政行业相应机构从业人员和准备从事本职业的有关人员。
六、 统一鉴定时间和地点
2015年继续实行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统考日”制度。五级(初级)鉴定理论知识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27日上午9:00-10:30;2015年6月28日之前(含6月28日)组织实施技能操作考核。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10日以前到银川市解放西街11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肖振亚,电话:0951-5042237,邮箱:[email protected]。
鉴定地点:宁夏光彩职业技术学院(西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8号)。
特此公告。
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12站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