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教育局“法律援助站”挂牌成立

25.05.2016  16:42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办、政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通知精神,金凤区司法局结合政协金凤区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金凤区教育系统配备兼职律师的提案》,决定在金凤区教育局成立法律援助站,援助站设在教育局,由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每周二次在法律援助站值班,负责金凤区教育系统的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为了做好援助站工作,金凤区司法局于2016年5月20日上午在教育局举行了教育局法律援助站揭牌仪式,金凤区常委、政府副区陆斌出席了揭牌仪式,金凤区教育系统政协委员、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教育局干部职工等6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在揭牌仪式上,金凤区教育局局长赵玉林、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援助律师作了发言,金凤区党委常委、政府副区长陆斌和教育局长赵玉林为援助站进行了揭牌。揭牌仪式结束后,金凤区司法局邀请政协委员在二楼会议室进行座谈,最后,宁夏大远律师所就好何做好援助站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将进一步为辖区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搭建起法制教育平台,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法律宣传和法律维权的工作中来,积极开展不定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有效的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金凤区教育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是进一步落实政府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司法“普法维权”和学校“教书育人”的特殊职能作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服务对象的新举措,标志着金凤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延伸到辖区所有的中、小学校,截至目前,金凤区司法局共依托部门、群团、村(社区)建立了近2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覆盖全辖区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