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发布中小学招生计划
小学招生分学片区和调剂入学两形式
据悉,金凤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分为按学片区入学和调剂入学两种。其中,按学片区入学为适龄儿童户籍在金凤区,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于2018年6月30日前迁入(自2019年起,户籍须于上一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信息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在学片区小学就读。
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金凤区,户主为其父母,户籍于2017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信息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在所属学片区小学毕业,学籍至少满一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在学片区初中就读。
调剂入学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集体户、挂靠户或为外县(区)、外省(区)户籍;不在学片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购房未实际入住者,其子女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在金凤区购买商业用房,户籍虽已迁入但商业用房未经营或转租他人经营者,其子女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城市中小学实行网上报名
根据招生入学办法规定,城市中小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和其他年级学生转入在“金凤区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www.jfrxbm.cn,以下简称平台)上填报信息。
小学方面,金凤区户籍适龄儿童于6月15日至6月30日登陆平台填报信息。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按照平台短信通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学片区学校登记注册;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
非金凤区户籍适龄儿童:于6月15日至6月30日登陆平台填报信息,家长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未能按时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于8月1日至8月5日登 陆平台再次补报,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簿、居住证(非金凤区户籍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核验证件。
初中方面,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生:学校将学生学籍信息导入平台,组织家长核对信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入学。而非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生:于7月23至7月31日登陆平台填报信息,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核验证件,教育局根据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家长到教育局领取入学通知书。
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享受义务教育
据了解,金凤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学片和拟定招生计划,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考试、奖励、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形式进行选拔招生。
同时,坚持全纳原则,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小学招生入学以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为主要调配依据,保障其子女相对就近入学;初中招生采取划片就近、对口直升和合理调配的方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设置标准,原则上中小学每班不超过50人;学校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目标要求,逐年消除大班额。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附件: 金凤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记者 范晓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