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本释放红利--探寻农村"新土改"之"平罗经验"
原题为: 让土地资本释放红利——探寻农村“新土改”之“平罗经验”
2011年12月,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复平罗县为全国24个农村改革实验区之一,承担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等任务。经过3年努力,平罗县土地改革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和进展,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肯定为“平罗经验”。
今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平罗县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至此,平罗县第二轮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正式拉开大幕。
近日,记者走进平罗,探寻农村土地改革为当地农业发展、农村面貌、农民生活带来的变化……
“土地确权时,村上和乡上的领导带着专业技术人员拿着皮尺反复丈量。我家确权28亩土地,拿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昨天,平罗县渠口乡新桥村农民王学英告诉记者,他家的28亩土地全部流转给了家庭农场,每亩每年流转费700元,合计收入1.96万元;老伴在家庭农场打工,每年收入2.4万元,如今,这块土地的收入是过去的两倍。
王学英家的变化始于2012年。
2012年初,平罗县从确权起步,逐步探索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五项权属”,建立起农村集体土地信息化管理系统,明晰土地产权关系。
为了搞清楚县域内到底有多少耕地、多少荒地,各乡镇、村统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丈量。
不量不知道,一量吓一跳。根据二轮承包时的数据,该县测定的耕地资源为38万亩,但实际测量下来有95多万亩。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为了使农民利益得到最大保证,县土地改革领导小组反复研究决定,以二轮承包为基础,对农民开垦的荒地一同进行确权,并上浮20%纳入承包。最终确权认定给农民的二轮承包耕地为41.1万亩,农民和种植大户开垦种植集体荒地42.96万亩,城市规划区暂未颁证耕地2.75万亩。
对于42.96万亩农村集体荒地,平罗县规定农民和其他法人组织均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取得承包经营权,承包费等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统一管理。此举一下子盘活了集体荒地资源,更重要的是,农民可以参与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目前,平罗县共签订集体荒地承包合同4.2万份,收缴承包费262万元,一次性消除了全县所有空壳村。
2012年底,平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率、农民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率和房屋确权率、登记率均达到100%,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颁证率分别达到97.2%和96%,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全部完成。
“这次确权彻底摸清了全县农村土地家底,建立了归属清晰的产权关系,给15.2万农民吃了‘定心丸’,为下一步农村改革发展奠定了基础。”平罗县土改办副主任王云告诉记者。
前几日,渠口乡交济村村民陈学元在平罗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用6.4亩地抵押贷了5万元,年利息比其他类型贷款少1500元,不用三户联保,拓宽了我们的融资渠道。”陈学元说。跑运输多年,资金周转不足一直是困扰他的难题,如今,通过抵押贷款解了燃眉之急。
陈学元能够在家门口实现“老板梦”,得益于平罗土地改革过程中建立起的农村产权抵押交易机制。
2013年12月18日,平罗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开始探索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有效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与以往不同的是,利用土地经营权贷款的利息远远低于用资产抵押或联保的商业贷款利息,方便、快捷、实惠。农民只要凭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就可拿到贷款,快的当天就能放款。
为防范坏账产生,平罗县政府设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基金,对因各种因素造成的产权抵押贷款资金本息实际损失,由风险防范基金与金融机构按80%和20%的比例承担,最大限度降低金融机构风险。同时,建立了农村土地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出台农村土地产权价值评估指导价格,作为抵押贷款的参考依据。
当“沉睡”的土地资本被唤醒之后,便开始为广大农民群众释放红利。据了解,截至2015年5月底,平罗县已累计办理“三权”抵押贷款11863笔5.25亿元,抵押土地24.32万亩。(记者 龚其云 徐佳敏 李良)
来源: 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