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委、政府采取措施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23.07.2015  20:08

中卫市委、政府不断创新考核机制,改进督查办法,审计结论整改落实力度不断加大。

  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委政府将审计决定整改落实率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进行定性、定量考核。由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县区和部门、单位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结果直接上报市委、政府考核组,并将其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确立审计整改责任制。明确市、县、区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整改,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向本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由审计部门向社会公告。

制定印发整改落实五定方案。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列出清单。就责任事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市、县(区)分管领导等予以明确,同时对责任时限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约谈办法和问责处罚措施进行了设定。(中卫市审计局 方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