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部署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姝)4月17日,自治区教育厅就做好我区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禁“国学班”等替代义务教育
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要切实保障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自治区脱贫攻坚等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
对核实确定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一人一策”建立劝返工作台帐,认真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大劝返、“千名教师访万家”等动员活动,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各市、县(区)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适龄儿童少年进寺念经,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起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40%
教育厅还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考虑学校的住宿条件等因素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方案,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民办中小学校在招生前要面向社会“九公开”(公开办学条件、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招生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民办小学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监督指导民办小学通过“电脑随机派位+自主招生”的方式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继续实行“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方式招生。从2019年起,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40%,并逐年提高。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取消“创新素养班”“实验班”等自主招生
今年我区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的6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重点向区域内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同时尽量兼顾初中毕业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实际情况。对择校突出的民办初中学校,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可逐年降低指标分配比例,具体工作方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
自治区教育厅将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取消普通高中“创新素养班”“实验班”“宏志班”及各种“资助班”的自主招生,提高“民族班”等办学质量,严格规范“国际班”和“体育艺术特长班”招生行为。从严控制跨市、县(区)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提前或私自组织“掐尖”考试招生。
“民族班”“艺术班”“体育班”“国际班”等自主招生方案及艺术、体育等专业特长招生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要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开宣传。待中考分数公布后,各普通高中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
此外,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要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案,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流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开放,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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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落实招生入学“十一项严禁”纪律要求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姝)4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今年我区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方面将落实“十一项严禁”纪律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严禁小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为民办初中学校提供学生学业信息。
同时,严格招生执纪问责,教育厅要求银川市、固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抽调专人组成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督查工作组,对区域内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重点监督民办初中学校上年度招生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到位,继续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