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下达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种苗造林种草费4800万元
09.08.2016 05:0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近日,宁夏发改委全面下达全区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中央预算内投资480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工程组织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进行调研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县林业局和农牧局要加快编制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建设方案,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二是正确使用工程建设资金。 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种苗造林种草费”,不属于退耕农户的现金补助资金。各县区在组织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中,要依照国家《退耕还林条例》组织实施,种苗采购可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集中采购,也可以由退耕还林者自行采购。
三是强化工程建设资金监管。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要逐级落实项目资金责任主体,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细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已实施项目要加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无故延缓资金拨付。要加强审计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报送单位:自治区退耕三北站 报送人:孙艳华 审核发布:马毓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9.08.2016 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