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法援中心:法律援助解老人“心结”

25.05.2016  16:42

 

关注老年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关爱老年人生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自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朝阳市双塔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方针,积极谋划,制定举措,旨在进一步做强做优老年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动双塔区老年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将老年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

截至目前,双塔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老年人来电、来访咨询50余人次。

近日,双塔区法律援助中心处理一起老年人起诉离婚案件,受援人(原告)李某某退伍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原告与妻子于1970年结婚,婚后原被告由于性格不合,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生气,1972-1980年因为原告父亲生病药费问题,双方打得不可开交,1972年原告因患肝炎外地就医,被告怕欠外债阻挠原告向亲戚借钱,不但不照顾原告,还对原告进行辱骂,使原告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被告的种种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已分居13年之久,已无和好可能。

双塔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依法为原告提供法律援助,后经过几天的劝说与调解,老人在律师、子女的劝说下决定自愿撤诉,申请放弃法律援助。在这次离婚案件中,虽然最终未能为受援人进行法律援助,但是着重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着力采取最行之有效的矛盾化解办法,积极促进家庭的团结和睦,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来源:中国法律援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