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边“限购”边大建充电桩是黑色幽默

20.01.201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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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2016年1月19日《新京报》记者邓琦、实习生戴轩报道,今年1月1日,国家正式发布实施了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5项国家标准。截至今年6月底之前,市发改委将牵头完成北京社会公用领域不少于5000根充电桩的升级改造,解决车桩不兼容造成的充电难题。此外,今年北京将在现有5008根公用充电桩的基础上,再建设5000个公用充电桩,公用充电桩数量实现“破万”。

  如果孤立地看此新闻信息,那么很多人十有八九会为相关官方如此大建充电桩点赞。

  但是,数量“破万”的公用充电桩,在一定时期内可能会服务于多少辆新能源车呢?

  《北京晚报》有关报道指出,据北京市科委副主任张光连介绍,截至2015年底,北京共推广应用纯电动汽车3.58万辆,其中2015年新增2.33万辆。

  众所周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有关通告表明,2016年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5万个,其中普通指标额度9万个,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额度6万个。

  换言之,一个公用充电桩平均可供近10辆新能源车使用。但实际上,北京市还已建成专用充电桩3700根、自用充电桩1.2万根。

  显而易见,在一定时期内,大建那么多公用充电桩,是不折不扣的资源“浪费”。何况,自用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的数量,在短期内还会较快地提升。

  不可否认,未来还会有更多的新能源车跑上北京的大街小巷。

  然而,北京对新能源车的“限购”——名为“不摇号”之实情,跟大建充电桩本身就是矛盾的。

  诚然,中国国务院的明确指令是,“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要打破地方保护壁垒,取消限行限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全国市场”。

  但是,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偏偏在新能源车是否限购的问题上,要跟中国国务院的政令保持相当大的距离,而另起炉灶——美其名曰“取消摇号”。

  像北京等大城市的交通压力确实不小,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新能源车的节能环保,使用成本又经济,而倾向于以新能源车代步——包括意欲以新能源车替换其燃油车。何况,以新能源车取代燃油车也是世界发展潮流。

  作为某些地方政府,有何理由要逆流而上呢?为什么一定要背离民意呢?

  其实,地球人大都知道,依照中国的行政体系和政治运作规则,地方当毫无条件地服从中央。但是,在新能源车是否限购的问题上,某些地方为何敢于公开以“不摇号”政令取代中央的“取消限购”政令呢?

  总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边“限购”边大建充电桩是黑色幽默。希望这个黑色幽默走日滚进历史的垃圾堆,以在更大程度上、更广范围内真正惠民,而不再损害中国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作者: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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