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就地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宁夏就地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程项目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以 宁交办发【2015】8号文件 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宁夏交通运输厅科技基金补助及宁夏公路管理局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宁夏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编制就地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程;
2.2 地 点:宁夏区内;
2.3 招标范围:编制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就地热再生混合料设计、就地热再生施工、 施工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等六个章节以及附录等内容的宁夏地方技术规程;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课题,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能力的公路科研、设计、施工和咨询等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有主持编制相关行业规范及相应课题研究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近6年内(2009年-2014年)成功地完成过一个类似本项目课题研究工作,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实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就上述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 、0951-7805196、13309592234,费用请自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28日08:30时至2015年03月05日17:30时(法定公休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彩色扫描件。
不愿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贺兰山东路绿地21城领海A座24层)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投标人办理网上报名。
4.3 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请于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之前缴纳购买文件相关费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后,网上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02月28日08:30时至2015年03月09日17:30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有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政编码:750011
联 系 人:王婧
电 话:13519588520
固定电话:0951-60767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贺兰山东路绿地21城领海A座24层
邮 政 编 码:750004
联 系 人:夏瑜
电 话:13709589839
201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