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今年来通报4起涉农扶贫腐败问题案例
7月21日,记者从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第三次联席会上获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纪委今年先后5次向各县(市)区纪委移交督办问题线索15件,办结13件。今年上半年,全市对涉农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共通报曝光了14起22人,其中市级通报曝光了2期4起5人。
今年以来,我市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持续加大,从上半年查处的涉农扶贫领域的案件来看,县(市)区成为执纪监督问责的骨干力量,各县(市)区查办的案件占全市查办案件的95%以上。查处案件量较大的县(市)区有:贺兰县立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问责1人;永宁县立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在工作措施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对2016年以来反映涉农扶贫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再排查、再清理,仔细甄别,核实情况,对办结的问题线索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复核,对处理不到位的死角逐一清理,做到件件有着落。
与此同时,督办督查力度持续加大,市纪委今年先后5次向各县(市)区纪委移交督办问题线索15件,其中金凤区5件,兴庆区7件,永宁县2件,灵武市1件。截至目前,办结13件,其中初核了结6件,立案5件,党政纪处分6人,问责1人,2件正在办理中。通过重点督办、现场督办、发函交办等方式,加强对问题集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跟踪督导督办,确保每个问题都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
今年来我市阳光村务推进力度持续加大,借助信息化手段,让村级财务的一切开支在阳光下运行,从神经的最末稍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是市纪委推进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上半年的持续推进,各县(市)区推进阳光村务的成效初显。如兴庆区以新水桥村为模板在全区4个乡镇36个行政村推进阳光村务;灵武市不断完善改进“三化一满意”;西夏区以村为单位推行“掌上村务”,这些模式均有效地促进了村务公开。
此外,我市2017年首轮巡察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于5月份正式启动。巡察组把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作为巡察部门的重点内容,注重对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巡察,着力检查有关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
链接:市级通报曝光了4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灵武市郝家桥镇兴旺村原村委会主任王学礼,利用职务便利,多占集体日光温棚21栋,多次冒用村民名义套取补贴款37.1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另外还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未批先建等问题,被灵武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贺兰县立岗镇兰光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学文,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村集体的铁塔占地租金6.6万余元、属于村民个人的铁塔占地租金0.6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被贺兰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2015年,兴庆区月牙湖乡塘南村党支部原书记罗伍利用职务便利,在为民服务和发展项目实施中虚报“下零队排碱沟”项目,套取项目建设资金2万余元,占为己有。2017年2月,兴庆区月牙湖乡党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2013年、2014年,贺兰县金贵镇汉佐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潘建明与原村委会委员王炳成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工程量等方法套取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款7万余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及支付个人相关费用。2017年2月,贺兰县纪委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姬恒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