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东麓污染企业搬迁整治时间表出炉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肖梦琪)4月26日,记者从银川市西夏区环保分局获悉,为改善贺兰山东麓自然生态环境,西夏区出台《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污染企业搬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核心区及周边区域污染企业整治工作,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企业,一律强制停电整治。
《方案》提出,对恒泰元种禽养殖场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企业,对地上附着物及现有禽兽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补偿,对旧址土地进行复垦绿化,协助其在贺兰山东麓以外区域选址重建;对零散养殖户地上附着物及现有禽兽进行合理拆除搬迁补偿,协助其尽快变卖现有畜禽,并对旧址土地进行复垦绿化。
西夏区现有12处采矿权、28家砂石厂,其中套门沟矿区设有11处采矿权、26家采矿企业,镇北堡矿区设有2处采矿权、2家采矿企业,采矿权均已到期,企业全部停产。建议延长采矿权期限,将出让年限设置为8~10年,增强企业投资信心,鼓励企业在环境保护、基础建设、设备投入等方面积极投入,并强制要求企业采取室内加工等环保措施。同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要求,强化取得采矿权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取得开采权的企业必须建立全封闭或半封闭生厂车间,实行砂石室内破碎分解,加工设备全部安装除尘设备。
此外,《方案》明确了污染企业的整治措施和时限。要求4月30日前,完成畜禽企业整治工作;5月31日前,完成拌合站综合治理工作;6月30日前,完成污染企业区域内及周边造林绿化、生态修复工作;7月31日前,完成采砂场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核心区及周边区域污染企业整治工作,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企业,一律强制停电整治。此外,将对各责任单位所负责工作进行验收评比,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单位,将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