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26位农民用土地证贷到款
01.06.2016 07:26
本文来源: 银川新闻网
您现在有了土地证,就相当于把土地变成钱存在银行里,随取随用。您家的11亩承包地,可以抵押贷款5万多元。”5月31日上午10点半,贺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马婷走进贺兰县金贵镇联星村农民马伏龙家中,向其宣传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继5月26日,金贵镇联星村村民杨万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向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金贵镇营业所成功申请1万元贷款后,截至目前,贺兰已有26户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贷到款。
据了解,自贺兰县被列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以来,该县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与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服务部门通力协作,创新推出了贺兰县“金土地”信贷产品,并制订完善了《贺兰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试行)等相关运营机制,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为简化程序,贺兰县积极借鉴外县区成功经验,建立了《贺兰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和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审核审批和登记备案,贷款群众一次申请,即时审核备案即时审批放款,实现了抵押贷款业务办理的高效快捷。
随着贺兰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发证和抵押贷款的成功运行,将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扩大“三农”投入。
银川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阳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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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6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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