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这些地方可摆摊了!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梁小雨)“今天水果新鲜,买点回去吧!。”“香蕉咋卖呢?”……6月4日晚上7点,贺兰县东方嘉苑南门口,亲切的吆喝声、询价声准时响了起来。
水果商贩王建文将西瓜、香蕉、葡萄等水果整齐地摆放在货车箱板上,不停地招呼过往居民。不到一个小时,就卖了200多元。“家里三个孩子,全靠我和媳妇卖水果,以前去早市,下午不让摆就到处流动着跑,天天跟城管打游击,有些货当天卖不出就坏在手里了。”如今稳定的摆摊位置让王建文的心定了下来。
在东方嘉苑南门口,开阔的位置摆下了10家流动摊贩,水果、蔬菜等产品应有尽有,居民张锐强和家人在王建文的摊上买了些香蕉和西瓜,对于摊贩们的到来,她十分赞成:“摊贩们生活都不容易,以前被赶来赶去的,现在政府出这个政策真特别好,也方便我们居民买东西。”
目前,王建文需每天向小区的物业公司缴纳3元的管理费用。“这个费用主要用于环境清扫,便于我们整体管理。”东方嘉苑物业公司负责人李学文介绍。
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徐勇介绍,从5月22日开始,贺兰县在东方苑南门、一品尚都C区北门、居安苑东区东门、和平社区南门、森林海北门等9个小区开展了流动摊点定点限时经营试点工作,以及在酒吧一条街(如意湖边)、桃林南街(居安街以南至利民路以北)、朔方南街(居安街与朔方南街交叉口)等3条餐饮商户相对集中的街巷开展沿街餐饮企业定点限时出店经营试点工作。
“从试点情况来看,在活跃经济方面十分有效,商户们也能按照要求不占用盲道、公共停车点位,不扰乱环境秩序等相关要求。”徐勇介绍,6月4日,该县进一步下发文件《关于贺兰县沿街餐饮企业定点限时出店经营的通知》,规定2020年6月4日起,每天19时至22时,沿街餐饮企业可出店经营,将实施范围扩展到整个县城建成区(含德胜片区)。
沿街餐饮企业虽然可出店经营,但管理部门也设置了相关规定规范经营秩序。例如要做好经营范围及周边区域的卫生清扫、秩序维护等工作;需在经营区域铺设防油毡,从事辣爆、烧烤等经营活动的餐饮户,不得将烧烤炉等作业设备摆放在店外;店外经营不得占用盲道、公共停车点位,不得超出人行步道。
“我们会对辖区内沿街餐饮户定点限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超出划定区域、超过规定时间无序经营且多次劝导不予整改的,取消其出店经营资格,并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徐勇介绍。
除沿街餐饮企业外,针对流动摊贩,目前贺兰县设置了9个社区试点,徐勇表示后续将会结合社区、居民、物业等多方需求进一步扩展摆摊范围,增添城市烟火气,“社区外的流动摊点目前规定的经营时间为午间2小时、夜间3小时,主要设置水果、蔬菜销售点位,根据居民区门口空间布局情况,在不影响交通和环境的情况下应设尽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