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掌握今年水稻收购市场情况,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障售粮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按照区市粮食局文件要求,在秋粮收购工作中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守则的工作要求,我局检查组10月14日-15日对辖区内收购市场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收购企业是否持证收购,是否及时足额向农户发放售粮款,粮食收购现场是否在公开场合配备快速监测水分测定仪,稻谷质量检验是否准确,收购价格是否合理等情况。
此项检查水稻加工企业5家、中央储备粮银川直属库贺兰县6个库点、临时收购点7家,检查过程中,大多数企业都能够持证经营,没有发现违规现象,对个别临时收购点没有价格公示等现象,现场提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