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调减对宁夏羊产业发展的影响和对策建议
一、国际相关贸易协定具体政策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协定。2008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协定》规定,中国将于2016年1月1日前取消羊肉的进口关税,目前对新西兰羊肉的进口关税为12%-23%(其中,冷鲜羊肉或冷藏带骨羊肉12%,整只及半只冷鲜或冷藏羊肉20%,冻冻的整只及半只羊肉23%);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协定。《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协定》的谈判已基本结束,有望2015年签署协议,根据协议规定12%-23%(同新西兰)的羊肉关税将在9年内取消。
二、自贸区协定对羊产业的影响和冲击
与国内和宁夏相比,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羊肉主要出口国在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价格和屠宰加工方面有明显优势,其饲养成本和羊肉销售价格都低于国内。以澳大利亚为例,2013年澳大利亚肉羊饲养成本为688.22元,比国内和宁夏分别低389.84元和299.59元,低幅分别为36.2%和30.3%;澳大利亚羊肉在国内销售价格为49.1元/公斤,比国内和宁夏分别低12.78元/公斤和8.9元/公斤,低幅分别为20.7%和15.3%。进口羊肉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善国内羊肉供应短缺的问题,同时保证市场羊肉的品质和质量,但是如果依赖进口将会对我国羊产业造成严重影响:一方面,进口羊肉会对国内和宁夏肉羊养殖业造成严重冲击。由于可以以低于国产羊肉的价格买到进口羊肉,国内和区内消费者势必会优先选购进口羊肉,将会导致国产羊肉失去销售市场,从而使肉羊养殖场转产或倒闭,造成国内和区内羊肉供应更加不足。同时由于更加过于依赖国外羊肉,还将面临国外羊肉出口国竞相涨价的风险,还将严重损害我国和宁夏肉羊产业。另一方面,将会使国内和区内肉羊屠宰企业损失严重。国内和区内的肉羊屠宰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羊源紧缺、无羊可宰的局面,实际加工能力仅相当于设计能力的50%甚至30%左右,如果大量进口羊肉,势必会使加工企业雪上加霜,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
三、应对措施及建议
(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目前,我区羊产业已进入由传统粗放的生产方式向规模化、良种化和标准化生产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今后,我区羊产业应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一是扶持企业、农户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二是引导鼓励专业合作社在养殖专业村建设规模场,把分散的小规模养殖户组织进来,提升标准化、规模化水平。三是优先扶持、建立家庭牧场。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羊产业装备现代化、科技化、市场化。
(二)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在现有区、县(市、区)、乡(镇)三级服务体系的基础上,通过 “三支一扶”等政策措施,大量招聘农业大专院校毕业生,充实到生产第一线,将服务体系延伸到村。二是加强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推广单位与区内农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与技术优势,建立起广泛的农科教联合技术推广与研究体系。三是加强滩羊和肉羊2个产业技术服务团队建设。制定明确的技术推广、攻关计划,加大资金支持,保证技术团队有充足的资金、时间从事技术服务与研发;四是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我区设立的滩羊、肉羊综合试验站纳入服务体系内,地方财政匹配适当资金,建立技术平台,吸引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的岗位科学家等高端技术人才来宁、驻宁指导工作,扩大试验站服务范围,增强试验站的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能力。
(三)实施肉羊良种工程。按照整村推进、整场优化的原则,对宁夏盐池滩羊场、盐池朔牧滩羊繁育中心、红寺堡天源良种羊繁育场3个滩羊种羊场进行改(扩)建,进一步提高供种质量、增强供种能力。在滩羊核心区,组建200万只滩羊繁育母羊核心群,在中南部肉羊繁育区,组建100万只“二元”或“三元”杂交母羊核心群,实行建档立卡和在线登记,开展选种选配,充分发挥优良品种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饲草料加工和利用体系。进一步加大天然草原治理力度、建立人工饲草料生产基地,大力推进青贮饲料、秸秆加工及全混合日粮(TMR) 调制等技术应用产业化进程。加快柠条、葵花盘、马铃薯蔓等饲草资源和农副产品开发利用,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建立健全饲草料加工和利用技术支撑体系,为现代化羊产业提供物质保障。
(五)加强关键技术示范和推广。加强“节本增效”综合配套技术推广,通过集成、组装和配套推广滩羊本品种选育、肉羊杂交改良、基础母羊规范化饲养、营养调控等肉羊生产先进技术,全面提高生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羊产业由传统粗放的生产方式向规模化、良种化和标准化生产方式转变。
(六)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深化畜产品加工,带动产业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从种植、养殖、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发展羊肉精(深)加工,结合我区伊斯兰人文资源优势,打造知名品牌,实现从内向到外向的转变,提高羊产业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