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试点职务科技成果“先确权、后转化”
近日,河北省印发5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实施细则,推广“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以及“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推动各项创新改革举措在河北省全面落地。
事前激励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依据实施细则,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是指将事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奖励,前置为事前国有知识产权所有权奖励,通过职务发明创造由单位和职务发明人共同所有的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科研人员可持“技术股+现金股”。推广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转化机制,是指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在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以“技术股+现金股”组合形式持有股权,与孵化企业发展捆绑在一起,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成功率。允许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实施细则明确,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是指以常设技术市场为依托,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将技术供给方、技术需求方、技术中介整合在一起,集成技术、人才、政策、资金、服务等创新资源,帮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成功率。鼓励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市场化运营。实施细则提出,推动“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落地实施,河北省将探索建立科研仪器设备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机制,引导仪器管理单位在保障内部使用的同时强化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服务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科研仪器设备综合利用效率和社会服务功能。研发和成果转化也能实行“订单制”。按照实施细则,推广“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是指以校地产业研究院为平台,为企业“量身定制”设计研发项目,研发团队全程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帮助企业突破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实现“以产定研、以需定研、以研促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