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与时俱进的宪法,为法治筑基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法律基石,宪法必须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必将有力地推动和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地推动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与时俱进的宪法,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
与时俱进的宪法,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新高度。宪法建设和法治建设紧密结合,是推进国家法治化“换挡提速”的根本保障。比如,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与时俱进的宪法,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时期,各项事业建设需要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作为指导。这次宪法修改,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设计,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等。这些重大修改建议,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宪法修改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筑牢法治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