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众感受法律的温暖”
银川民告官第一人杨静明当选全国法治人物
杨静明老人在查看资料。
前不久,全国2014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结果揭晓。全国共有10人入选,宁夏七旬老人杨静明也是其中之一。
看到杨静明老人,他脚步利索,精神抖擞,根本看不出他的左腿还截过肢。就是这样一位老人,在本该颐养天年的时候,选择钻研法律,为需要的人出谋划策。他说这样做,就是想“让民众感受法律的温暖”。
他是银川民告官第一人
杨静明老人家中有一份厚厚的《司法解释及有关法规索引》手抄本。“这里主要记载的是法律法规的名称,有的配有案例,需要用到哪条法律,我再找书查资料。”
与“法”结缘,还得要从20多年前说起。当时,杨静明小女儿所在的单位在没有告知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就将其辞退。不过,名字依然在单位的工资表上,工资进了单位的“小金库”。一气之下,杨静明自学法律,作为全权代理人,将女儿的单位告上法庭,开启了银川民告官的先例。案子赢了,这也使杨静明老人慢慢成长为“专家”。
2002年7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授权银川市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一件发生效力的行政错案进行抗诉,杨静明担任申诉人段某的代理人,与“公家”对簿公堂。他当庭发表《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代理词,得到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充分肯定。该案是我区抗诉成功并获改判的首例行政案件,成为“民告官的标杆案例”,《法制日报》也赞其为银川第一个“民告官”的人。
从该案到2004年向物价局投诉物业公司,为业主挽回数十万元经济损失,再到2013年举报某医院违规收取门诊输液“采暖费”行为,杨静明老人先后收集了约50万字的案例和法律知识,义务帮助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20件,为许多当事人讨回了公道。
热爱写作文字传递正能量
帮人提供法律援助,少不了要写上诉材料等,逻辑是否严谨、证据是否充分,或多或少都会对案件的走向有影响,对写作方面的功夫要求甚高。不过,这恰好是杨静明老人所擅长的。
退休之后,杨静明忙中偷闲,坚持读书看报,继续练笔写作,并且从上世纪90年代就成为《银川晚报》特约通讯员。
“我不是记者,但喜欢站在新闻的角度去看问题,在街上看到什么新鲜事,回家就写下来。”杨静明说,“人家是见义勇为,我是仗义执言。”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先后在区内媒体发表了100余篇6万多字的稿件,用手中的笔监督社会,多篇报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这么多年,杨静明老人没有拿过求助者的一分钱,没吃过他们的一顿饭,甚至还拒绝了司法部门的返聘,“我不图什么名利,只是希望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这次入选全国2014年度法治人物,杨静明老人很开心。“2011年获得银川市十大法治人物,2014年12月获得宁夏守法好公民,如今又荣获全国法治人物称号,市、自治区、国家三个都拿了,做的一切都值了。”见到记者,杨静明脸上洋溢着笑容。他搬出一个略显破旧的箱子,里面一摞荣誉证书,保存得很好,有些已经有十多年了。
记者 马高树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