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把手的决策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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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一次性发布三部规章推进依法行政:让百姓监督、规范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权力。
1月29日,宁夏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一次性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三部规章,这在全国尚属首次。这表明了政府为自身权力立“规矩”、为政府权力划“红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三部规章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自治区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目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全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有自上而下递减的趋势。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还不够健全,领导决策出现失误可此时人已岗位调整,造成损失没人追责。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行政管理程序不够规范,“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有法不依,行政监督制约未能充分发挥效能,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尚未得到及时纠正,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依然存在。
为推进依法治区,2014年3月,自治区法制办启动了三部规章的起草,先后赴湖北、江苏、深圳进行考察学习。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区5市及部分县(区)召开座谈论证会。2015年1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年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三部规章。
“三部规章就是让百姓监督、规范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权力,让一把手的决策在阳光下运行。”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法制办工作人员表示,三部规章主要诠释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对依法行政工作力度纳入考核机关结合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考核分值加大。最终,综合评定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际状况和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同时,对“重实体、轻程序”的行政程序立下规矩,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明确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听证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决策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问责领导、专家、评估机构等重要参与人员。(陈志强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