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年仅受理一起公交猥亵案
105公交车一男子紧贴女孩被拍
警方近年仅受理一起公交猥亵案
提醒:类似情况及时报警
“公交车上,周围都空空的,可他就紧贴那个女孩后背。女孩后来往旁边挪了挪,他还拉着扶手,圈住女孩。”5月6日,一位叫何不微凉的银川网友,通过银川晚报微信爆料,当天早晨8时许,在105路公交车上,他目睹一位男士“猥亵”女孩。
从网友发来的照片可见,公交车里并不拥挤,该男士穿黑色的宽松运动服,站在一位女孩身后,说是“紧贴”并不为过。
“他在光明广场那一站上车,车上人不多,他上来就站在女孩身后,贴得很近。”何不微凉说,女孩开始只是皱眉,过了一会儿,大概觉得不太对劲,往旁边挪了挪,该男士还不以为然。
对此,银川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便侦大队队长孟志勇说,在心理学上,有病态心理的人对异性感兴趣时,看到对方就会有强烈的生理反应,难以自持。据该大队民警介绍,近几年公交车猥亵案件屈指可数,只在2006年夏天处理过一起。
孟志军建议,如果感觉身边的人“毛手毛脚”,千万别忍气吞声,应该立即用眼神或言语警告对方,移动到其他位置。一旦确定嫌疑人,直接报警,如果害怕,可告知公交车司机,一起报警处理。
记者 杨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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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猥亵被拘
2006年,银川一男子在昏暗的车厢里,猥亵一女子,女子报案,由于裙子上沾有精液,证据明显,该男子被拘。
■声音
@银川女孩丽莎想不通:问题在“猥亵男”,为什么女性成为受害者呢,不能穿自己喜欢的衣服。
■延伸阅读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行为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该罪名的成立初衷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在具体认定上,猥亵的动作包括亲吻、搂抱等行为,但不包括性行为。它与强奸的区别就是是否有性行为。
现在警方提醒的,比较多见的猥亵有袭胸,男性用自己的下身触摸对方。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治安拘留。 据《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