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实行全警处警模式 白天交通事故10分钟内见交警

27.08.2015  16:05

  即日起我市实行全警处警模式

  白天交通事故10分钟内见交警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寇莉苹)8月26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召开的“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警速度”部署大会上了解到,从即日起,针对市内白天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应在1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当天18时至次日8时发生的事故,应10分钟内出警,25分钟到达现场。 

  据了解,2015年上半年,市交管局纪委共办理各类信访、投诉81件,其中,因事故处理引发的信访、投诉45件,占投诉案件的55.55%。由于交警出警不及时、随意执法以及不按照工作职责和程序处置引发的39件,占投诉案件的48.15%。滥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投诉6件,占投诉案件的7.41%。市民投诉主要集中在民警接处警迟缓、拖延处警造成事故当事人逃逸、随意执法、处罚显失公正、不按工作职责和程序办理、滥用简易程序、主动工作意识差、造成案件不能及时侦破等方面。 

  对此,市交管局决定今后我市将实行全警处警工作模式。其中明确对处警民警出警以及到达现场的时间做出了硬性规定。当天8时至18时发生的交通事故,民警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当天18时至次日8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在10分钟内出警,25分钟内到达现场。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事故民警不能及时到达现场,须向本大队指挥室汇报,大队指挥室调度路面执勤民警进行前期处置。今后交警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并执行问责机制。 

  此外,今后各交警大队领导尤其是分管交通事故的领导必须参与值班、处警和办案过程。各大队事故交警原则上负责8时至18时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处警工作,18时至次日8时负责一般程序以及简易程序交通事故处警工作。今后路面巡逻交警不再单一地只负责辖区路段的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也将同时负责8时至18时简易程序交通事故处警工作。18时至20时原则上由大队安排两组以上事故处理民警处警,20时至24时由当日带班领导合理安排值班民警配合事故民警做好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