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对规范全区体育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宁体发〔2015〕110号
各市、县(区)体育(教育、文广、旅游)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告》已于2015年10月30日公布,为贯彻落实《公告》,认真做好全区市、县体育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和全区体育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比对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县体育部门在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时要参照《自治区体育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统一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组成要素,做到区市县三级行政职权事项的比对统一,保证同一行政职权事项在名称、类别、实施依据等方面相同一致。
二、市、县体育部门在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时要参照《宁夏市县体育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建议目录》,做好自治区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工作,保证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职权事项不遗漏,杜绝将已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列入清单。
三、本次编制权力清单,自治区体育局将等级运动员审批、等级裁判员审批、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由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了行政确认。全区统一名称为运动员确认、裁判员确认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确认,由自治区体育局行使一级确认权,地市级体育部门行使二级确认权,县级体育部门行使三级确认权。
四、市、县体育部门在编制责任清单时可参照自治区体育局责任清单中所列内容,结合当地政府对编制责任清单的要求,做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相互匹配,做到责任清单中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担责方式的的统一规范。
五、《自治区体育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和《宁夏市县体育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建议目录》可在宁夏体育局网站(http://www.nxsport.gov.cn)政策法规模块下载。
附 件:宁夏市县体育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建议目录.doc
自治区体育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