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加强我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律师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近日,司法厅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推动律师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十一项重要举措,大力推进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一是抓班子,强化党对 律师协会党组织的领导。 高度重视律师协会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律师协会党组织要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负责管理,协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宁夏律师协会成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市级律师协会党组织至少配备1名党务工作者,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二是强基层,规范律师 党员队伍管理。 对全区律师事务所中律师党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实现与组织部门律师党员信息数据的互通共享。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使流动党员与普通党员同教育、同管理、同服务,确保每名律师党员都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鼓励和倡导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党组织书记,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担任党组织班子成员,实现 “一岗双责”。 三是带队伍,充分展示律师行业形象。 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引导律师事务所履行社会职责。加大培训力度,将律师党员、党务工作者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举办全区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确保2017年每位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都参加1次以上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红色之旅”党员活动及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增强律师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注重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入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优秀律师党员,同时加大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提高律师党员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打造品牌效应,使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四是全覆盖,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取得实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好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应建尽建”、“应派尽派”要求,着重抓好新设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工作。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要建立单独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要采取片区联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五市律师协会在2017年内全部建立党的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