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五大亮点

15.06.2016  10:55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西吉县委政府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我县今年启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一是有效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在招聘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三支一扶”支教教师和实施自治区“三区支教”服务计划。实施教育人才引进计划,对于引进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服务期满6年的,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于引进的国家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满6年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是着力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补贴制度,并实施骨干教师奖励津贴制度和农村教师交通误差补助。对区级及以上、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50元、100元和50元奖励津贴(不含寒暑假,每年按10个月计算)。按任教学校距县城距离实行200元至600元交通误差补助。由县财政每年安排经费(每人150元),为乡村教师(含特岗教师)体检1次。实行农村特岗教师班主任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月150元至200元标准审核发放。

三是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 。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现仍在农村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晋升中级职称,连续工作25年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加专业资格评审。县城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

四是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重点支持乡村教师培训。每年为乡村中小学校安排网络资费141万元,用于支持教师远程学习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到2020年,使85%以上的乡村教师都能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五是建立健全乡村教师荣誉奖励制度 。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乡村学校和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50%。建立乡村教师疗养制度,每年组织20名在乡村学校任教15年以上的优秀教师到区内外疗养。实行“教育世家”荣誉制度,对直系亲属三代从事教育工作的,县政府颁发“教育世家”荣誉证书和牌匾,并一次性奖励10000元。建立乡村学校教师坚守奉献奖励制度,每年奖励20名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30年以上的且教学成绩突出的老教师,每人奖励3000元。设立乡村学校教师教学成绩优秀奖,每年奖励50名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教师,每人奖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