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实行跨县域协作

04.12.2016  20:38

    今年7月,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泉州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事务跨县域协作的若干意见(暂行)》,从8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事务跨县域协作制度。这一制度是为了适应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而产生的。推行这一制度后,在全市区域内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对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市内异地法律援助中心管辖的,申请人可选择就近的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务,不必跑到集中管辖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法院对应的鲤城、丰泽、南安三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减少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花费的时间与金钱成本。

    这一制度还进一步约束了法律援助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了跨域协作的工作效率。各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主动配合、通力协作,运用“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平台认真及时办理申请人提出的跨县域行政诉讼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可使群众获得及时高效的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服务,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这一做法既注重跨县域协作、程序对接,也通过线上线下一体互动,充分发挥泉州市 “互联网+”法律援助模式的作用,突破了传统的法律援助工作方法,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创新。



来源:中国法律援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