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厅积极落实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工作要求
近日,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简称“西北督查中心”)印发的《关于2014年部分环境保护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指出,我区在环境执法监管、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执法机构能力薄弱,地方执法人员少,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同比增长20.7%,大气污染形势十分严峻。全区各市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滞后,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完成率偏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长,减排压力不断增大。全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仅完成“十二五”任务的42%和66%,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大部分县级污水处理厂存在管网建设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不足、运行经费不足以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问题,再生水回用率达不到国家目标责任书20%的要求。仍有73%的污水处理厂按二级排放标准控制,排放标准低。
针对突出问题,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采取四条措施,督促加大整改落实。
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环保法》,加大查处力度,严格环境监管,对违法企业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利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司法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处理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是做好“十二五”总量减排及其他相关规范的收官工作。认真按照国家和宁夏自治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国家有关规划要求,全面梳理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实施精细化管理,继续巩固现有成果;对接近完成的,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尽快完成;对距离目标任务差距较大的,抓紧制定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十二五”各项规划和目标责任书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继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按照大气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统筹安排,多措并举,逐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任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见实效。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联防联控工作,重点是加强与银川市的联防联控工作,做好协调沟通,完善应急预案。在抓好银川的同时,兼顾非重点城市。进一步提升全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督促管控好各类污染源。
四是落实整改责任。对通报指出的问题,立即明确责任单位进行拉条挂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不留隐患。